文化与传播学院

文化与传播学院考风考纪管理暂行规定
2021-12-19  

为切实落实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要求,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文化与传播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原则,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考试组织与安排

  (一)考试期间我院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学办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为小组成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教学办主任具体负责考试工作,将命题、监考、试卷装订,检查考试纪律执行情况,评卷、成绩登记及公布、考试分析、试卷保存及总结等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

(二)为加强考试管理,了解考试情况,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到各考场巡考,检查各考点考试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主考做好工作。

二、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

(一)考试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准提前、推后、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特殊情况确需改变考试时间,必须经学院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报学校教务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考试时间者,追究当事者责任。

(二)考生凭个人有效证件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考试证件置于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缺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答卷前,须先将姓名、学号等填写在试卷密封线内指定位置上,凡漏填、涂改名号、没名没号、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者,试卷作废。

(四)考生只许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使用铅笔或其他颜色笔答卷者,试卷作废 (明确允许使用者除外)

(五)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试题答案有关的问题,但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按规定携带必须的文具,除开卷考试外,不得带书籍、笔记、草稿纸等,己经带入的,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接受场外的任何物品或与场外进行联系。

(七)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场考试,开考一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已交卷离场的考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不得重返考场续写任何内容。

(八)考场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舞弊(如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交换座位或试卷、传递纸条、抄袭、夹带、有意在试卷中做标记、有意将自己的试卷让他人抄袭或利用现代工具作弊等),不准在考场内外支持、协助他人舞弊,扰乱考场秩序。

(九)考试时间终止,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扣放在桌上迅速离场,不准继续答题、撕毁试卷或将试卷带走。

三、对违纪者的处理

凡违反以上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考试有作弊现象的,被监考、巡考老师发现,或被他人现场举报核实者,根据违纪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班级或学院通报处理,并视违纪情节、影响范围和违纪者认错态度、改正情况等,决定是否上报上一级处理;凡被班级、学院或学校通报处理的,一律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入党、奖学金等申请资格;是学生干部的,按照程序免职,一年内不得担任学生干部。

文化与传播学院考试违纪举报电话:0371-69303708

举报邮箱:10296414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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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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