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传播学院

文化与传播学院2023级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4-02-2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9〕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对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徐玉平  魏崇周

副组长:李红波  王一如  张万春

 员:夏   夏永春  孙津华  赵   原艳玲  马明玉  刘亚甫  王一舒

二、工作职责

结合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管理办法与教学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并落实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三、工作流程

(一)转出学生

1.学生下载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依据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的转专业方案,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工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以附件形式拍照上传“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申请表、成绩单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按要求参加转入学院测试并等待转入学院审核;

4.待转专业录取结果公布后,协助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转入学生

1.学生下载并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工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以附件形式拍照上传“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申请表、成绩单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3.我院对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按照一年级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前49名的学生可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后确定拟转入名单;

4.我院对申请转入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确定拟转入名单;

5.确定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后,报学生处审核通过;

6.通过后,协助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要求说明

(一)转出学生

1.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我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2.学生本人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后有利于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3.不得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二)转入学生

1.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我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2.汉语言文学专业限制为文科,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不作具体要求;

3.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良好,未受过违纪处分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4.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均无挂科;

5.学生本人对拟转入专业确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后有利于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6.不得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文化与传播学院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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