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以及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拟确定丁洋等283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对未被认定的同学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具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条件。
如有异议,请与学院资助工作专员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371-61625130 0371-69303708 徐玉平 1853877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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